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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防治知识

发布时间: 2017-10-11 10:28:05 点击量:7490


      为了实现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2005年达到60%、到2010年达到80%这一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科学地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的政策、策略和结核病的防治知识,有效遏止结核病的流行,我省结核病项目办公室向公众进行系列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1.肺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

  得了肺结核病如果不能彻底治疗就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且还会传染他人,对个人和家庭都是极大的危害。

  2.肺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病人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传播给他人。

  肺结核病是由一种叫结核菌的细菌引起的传染病。但是,只有痰中能够查出结核菌的肺结核病人才有传染性。这些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把唾沫喷到其他人的脸上就可能造成传染。

  一般来说,被感染并不一定发病,只有当身体抵抗力降低时,才能进展成为肺结核病。

  3.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怀疑得了肺结核病。

  连续三周以上的咳嗽、咳痰通常是肺结核的一个首要症状,如果同时痰中带有血丝,就有极大的可能是得了肺结核病。其它常见的症状还有低烧、夜间盗汗、疲乏无力、体重减轻、月经失调等。

  4.我国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城镇和城市设有检查治疗结核病的专门机构。

  在县城和其他中等城市、大城市都有结核病防治所(站)。这些机构是专门检查治疗结核病的,拥有专门的检查仪器和设备,还有专科医生。大部分结核病防治所设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来的卫生防疫站)。有肺结核症状者应该到这样的专门机构去检查。

  5.肺结核病人应转诊到专门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治疗和管理。

  为了保证结核病人能够得到正规的治疗,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有肺结核症状的可疑患者和肺结核病人转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统一的检查、治疗和管理。

  6.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又称化学疗法,是现代结核病最主要的治疗方法,其它治疗方法均为辅助治疗。只要病人能按照医生的要求全程不间断地服药,绝大部分的病人都是能够治愈的。

  7.国家免费为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提供抗结核病药品和主要的检查。

  国务院制定的《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中要求“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目前,我国已经实行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检查和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病人可到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和治疗。


  免费检查的范围包括:胸部透视、拍摄X光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免费治疗的范围包括: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其他费用仍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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