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2-30 21:32:36 点击量:7534
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
2021年的春节和元旦将至,又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以优良作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开好起,起好步,要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院纪检委提醒我院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1.要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违规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
3.严禁公车私用。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
8.严禁组织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9.禁忌酒后驾车。
要严格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省卫健委十不准。
上级纪检部门和院纪检监察将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请各科室将此提醒传达到位。
祝大家节日快乐,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中共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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