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05 10:06:35 点击量:44387
一、院党政班子成员要有一名同志负责分管信访工作。
二、主管信访的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原则上每月一次。
三、各科室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专人负责,逐年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院办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催办。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七、信访工作投诉电话:0451-57322412
0451-57334854
八、信访投诉箱地点:1、门诊楼一楼大厅
2、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
3、各病房一楼大厅
九、信访投诉邮箱:ssy@hlj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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